公司纪委印发通知

​“中秋”“国庆”期间对全体党员及各级管理人员进行纪律提醒

为全面贯彻“清廉龙煤”建设要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有效落实,根据公司党委、公司工作安排,公司纪委印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对全体党员及各级管理人员纪律提醒的通知》,切实提升“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果,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力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向全体党员及各级管理人员做出十个方面的纪律要求:1、严禁违规收送各种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等;2、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津贴、实物等;3、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4、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或接受下属和关联单位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5、严禁公款旅游、公款报销个人费用;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关联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7、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8、严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不履行请假报告制度擅自外出等;9、严禁出勤人员脱岗漏岗、班中饮酒、带班不入井或入井时间不够、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10、严禁组织或参加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活动以及酒驾、醉驾等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行为。

通知强调,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强化从严治企的责任担当,把中秋国庆期间纪律提醒的《通知》传达到区科、段队、班组每名党员干部,并做到机关工作人员和副总师以上干部人手一份,逐级传导压力;要通过组织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纪律作风检查等方式,勤提醒、严要求,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不良风气侵蚀。

通知要求,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不仅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尚俭戒奢、厉行节约,带头令行禁止、廉洁过节;而且要严格落实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包保”方案》和公司纪委廉政主题教育、员工法制教育等工作要求,主动加强对分管系统和单位的党员干部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防止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明确,公司纪委将采取委内业务室和派驻纪检组联合检查、派驻纪检组跨辖区检查等方式,突出放假期间、夜间时段和关键岗位重点,全面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的纪律检查和作风整饬,确保及时纠正各类问题和偏差;对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问题,不但对违纪者进行严肃处理,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在公司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通报》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优良作风化风成俗。各派驻组要向辖区单位公布信访举报电话,优先查处违反节日期间纪律提醒《通知》的问题线索,做好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和辖区单位作风建设情况的收集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