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矿业公司党委印发通知

​全面部署“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鹤岗矿业公司党委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决定在2022年11月份继续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并于日前制定出台《2022年“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公司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工委)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通知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和“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树牢“两个至上”安全理念,深刻吸取“11.27”“11.21”“11.20”等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安全生产工作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的实际行动,作为检验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教育、警示和引导干部职工提高安全风险意识,养成良好安全行为,营造全员讲安全、抓安全、保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围绕“增强时时放心不下安全责任、科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隐患”活动主题,《方案》对九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做出细致部署:一、开展安全生产思想理论专题学习活动。二、开展“防范化解‘六大风险’、着力推进‘五个没有根本转变’责任落实”专题研讨活动。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活动。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推进活动。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六、开展安全培训自查自考活动。七、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八、常态化推进“破两关、两从严”。九、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活动。通知强调,在开展好上述各项活动的基础上,各单位还可以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接地气、有特色、职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走深走实。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重点区域、重要地点进行全天候拉网式排查,对安全不托底的单位,持续开展安全包保;各系统领导要立足于本系统、本部门、本岗位职责,全面细化安全措施,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起“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安全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效果。要推进工作落实。要将“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同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及“回头看”等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好“四个体系”,抓好统筹推进。要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公众号、新兴媒体和培训机构,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严格监督考核。在“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期间,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带头遵守工作纪律,严禁离岗、脱岗和班中饮酒,对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处理、一问“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