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煤鹤岗矿业公司委员会 龙煤鹤岗矿业公司

关于表彰2023年度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

2024年1月18日

一年来,在集团党委、集团的正确领导下,公司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新时代现代化新鹤矿这一主题,强化安全管控,科学释放安全经济产能,细化企业经营管理,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红色领航工程”,公司整体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司被集团授予先进集体光荣称号,邹春禄、张书杰等10名同志被集团授予特等劳动模范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传承企业精神,弘扬光荣传统,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守正创新、执着奋进的豪情和斗志。公司党委、公司决定:    授予: 峻德煤矿、兴安煤矿、新陆煤矿、振兴煤矿、新岭煤矿、矿建处、热电厂、诚基供电公司、物资供应部、铁路运输部、煤炭销售公司、长安工贸公司12个单位“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授予: 李祥武、李宏权、王海、赵景辉、齐显峰、李延龙、刘恩会、王学龙、赵勇、丁庆峰10名同志“特等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授予:峻德煤矿综采二区、兴安煤矿掘进一区、新陆煤矿通风区、益新煤矿综采一区、铁路运输部机务段、物资供应部储木加工厂等73个区科“六好区科”荣誉称号。

授予: 振兴煤矿综采一队采煤班、矿建处一工区031队、诚基供电公司送电车间外线三段、热电厂燃料车间检修班、峻发选煤厂机电车间电气班等107个班组“五好班组”荣誉称号。

授予:牛占河、李克民、关国庆、宋广利、关志君、张清友、李立波、焦泽龙、李惠娣、李福龙等105名同志“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授予:范永林、张岩、佐金龙、高存友、王书文、赵云龙等20名同志“煤矿双十佳安全卫士”荣誉称号。

授予:孙绪祥、于占河、王书波、李云忠、郑训扩、吴兴柱等50名同志“煤矿金牌班组长”荣誉称号。

授予:吕娟、朱艳华、齐凤梅、王佳莹、张健美、陈秀英等40名同志“煤矿职工模范家属”荣誉称号。

公司党委、公司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砥砺奋进、笃行不怠,在推进鹤岗矿区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再立新功。公司党委、公司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们攻坚克难、精益求精的奋斗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秉持“进取、实干、奉献”的企业精神,面对压力不退步、勇于进取不松劲,踔厉奋发、砥砺前行,为早日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