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读者总以为我小说中的某个女性,是我恋人的影子。那就大错特错了。她们仅是一些文学加工了的知青形象而已。是很理想化了的女性。她们的存在,只证明作为一个男人,我喜爱温柔的,善良的,性格内向的,情感纯真的女性。
有位青年评论家曾著文,专门研究和探讨一批男性知青作家笔底下的女性形象,发现他们(当然包括我)倾注感情着力刻画的年轻女性,尽管千差万别,但大抵如是。我认为这是表现在一代人的情爱史上惨淡的文化现象和倾向。开朗活泼的性格,对于年轻的女性,当年太容易成为指责与批评的目标。在和时代的对抗中,最终妥协的大抵是她们自己。
文章又进一步论证,纵观大多数男性作家笔下缱绻呼出的女性,似乎足以得出结论——在情爱方面,一代知青是失落了的。
我认为这个结论是大致正确的。
我那个连队,有一排宿舍——破仓库改建的,东倒西歪。中间是过廊,将它一分为二。左面住男知青,右面住女知青。除了开会,互不往来。
幸而知青少,不得不混编排。劳动还往往在一块儿。既一块儿劳动,便少不了说说笑笑,却极有分寸。任谁也不敢超越。男女知青打打闹闹,是违反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的,是要受批评的。
但毕竟都是少男少女,情萌心动,在所难免,却都抑制着。对于当年的我们,政治荣誉是第一位的。情爱不知排在第几位。
星期日,倘到别人的连队去看同学,男知青可以与男知青结伴而行,不可与女知青结伴而行。为防止半路汇合,偷偷结伴,实行了“批条制”——离开连队,由连长或指导员批条,到了某一连队,由某一连队的连长或指导员签字。路上时间过长,便遭讯问——哪里去了?刚刚批准了男知青,那么随后请求批条的女知青必定在两小时后才能获准。堵住一切“可乘之机”。
如上所述,我的初恋于我实在是种“幸运”,也实在是偶然降临的。
那时我是位尽职尽责的小学教师,23岁。已当过班长、排长。获得过“五好战士”证书,参加过“学习毛主席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但没爱过。
我探家回到连队,正是九月,大宿舍修火炕,我那二尺宽的炕面被扒了,还没抹泥。我正愁无处睡,卫生所的戴医生来找我——她是黑河医校毕业的,27岁。在我眼中是老大姐。我的成人意识确立得很晚。
她说她回黑河结婚。她说她走之后,卫生所只剩卫生员小董一人,守着四间屋子,她有点不放心。卫生所后面就是麦场。麦场后面就是山了。她说小董自己觉得挺害怕的。最后她问我愿不愿在卫生所暂住一段日子,住到她回来。
我犹豫。顾虑重重。
她说;“第一,你是男的,比女的更能给小董壮壮胆。第二,你是教师,我信任。第三,这件事已跟连里请求过,连里同意。”
我便打消了重重顾虑,表示愿意。
那时我还没跟小董说过话。
卫生所一个房间是药房(兼作戴医生和小董的卧室),一个房间是门诊室,一个房间是临时看护室(只有两个床位),第四个房间是注射室消毒室蒸馏室。四个房间都不大。我住临时看护室,每晚与小董之间隔着门诊室。
除了第一天和小董之间说过几句话,在头一个星期内,我们几乎就没交谈过。甚至没打过几次照面。因为她起得比我早,我去上课时,她已坐在药房兼她的卧室里看医药书籍了。她很爱她的工作,很有上进心。巴望着轮到她参加团卫生员集训班,毕业后由卫生员转为医生。下午,我大部分时间仍回大宿舍备课——除了病号,知青都出工去了,大宿舍里很安静。往往是晚上十点以后回卫生所睡觉。
“梁老师,回来没有?”
小董照例在她的房间里大声问。
“回来了!”
我照例在我的房间里如此回答。
“还出去么?”
“不出去了。”
“那我插门啦?”
“插门吧。”
于是门一插上,卫生所自成一统。她不到我的房间里来,我也不到她的房间里去。
“梁老师!”
“什么事?”
“我的手表停了。现在几点了?”
“差五分十一点。你还没睡?”
“没睡。”
“干什么呐?”
“织毛衣呢!”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只有那一次,我们隔着一个房间,在晚上差五分十一点的时候,大声交谈了一次。
我们似乎谁也不会主动接近谁。我的存在,不过是为她壮胆,好比一条警觉的野狗——仅仅是为她壮胆。仿佛有谁暗中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使我们不得接近。亦不敢冒然接近。但正是这种主要由我们双方拘谨心理营造成的并不自然的情况,反倒使我们彼此暗暗产生了最初的好感。因为那种拘谨心理,最是特定年代中一代人的特定心理。一种荒谬的道德原则规范了的行为。如果我对她表现得过于主动亲近,她则大有可能猜疑我“居心不良”。如果她对我表现得过于主动亲近,我则大有可能视她为一个轻浮的姑娘。其实我们都想接近,想交谈,想彼此了解。
小董是牡丹江市知青,在她眼里,我也属于大城市知青,在我眼里,她并不美丽,也谈不上漂亮。我并不被她的外貌吸引。
每天我起来时,炉上总是有一盆她为我热的洗脸水。接连几天,我便很过意不去。于是有天我也早早起身,想照样为她热盆洗脸水。结果我们同时走出各自的住室。她让我先洗,我让她先洗,我们都有点不好意思。
那一天中午我回到住室,见早晨没来得及叠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房间打扫过了,枕巾有人替我洗了,晾在衣绳上。窗上,还有人替我做了半截纱布窗帘。放了一瓶野花。桌上,多了一只暖瓶,两只带盖的瓷杯,都是带大红喜字的那一种。我们连队供销社只有两种暖瓶和瓷杯可卖。一种是带“语录”的,一种是带大红喜字的。
我顿觉那临时栖身的看护室,有了某种温馨的家庭气氛。甚至由于三个耀眼的大红喜字,有了某种新房的气氛。
我在地上发现了一截姑娘们用来扎短辫的曲卷着的红色塑料绳。那无疑是小董的。至今我仍不知道,那是不是她故意丢在地上的。我从没问过她。
我捡起那截塑料绳,萌生起一股年轻人的柔情。
受一种莫名其妙的心理支配,我走到她的房间,当面还给她那截塑料绳。
那是我第一次走入她的房间。
我腼腆之极地说:“是你丢的吧?”
她说:“是。”
我又说:“谢谢你替我叠了被子,还替我洗了枕巾……”
她低下头说:“那有什么可谢的……”
我发现她穿了一身草绿色的女军装——当年在知青中,那是很时髦的。还发现她穿的是一双半新的有跟的黑色皮鞋。
我心如鹿撞,感到正受着一种诱惑。
她轻声说:“你坐会儿吧。”
我说:“不……”
立刻转身逃走。回到自己的房间,心仍直跳,久久难以平复。
晚上,卫生所关了门以后,我借口胃疼,向她讨药。趁机留下纸条,写的是——我希望和你谈一谈,在门诊室。
我都没有勇气写“在我的房间”。
一会儿,她悄悄地出现在我面前。
我们也不敢开着灯谈,怕突然有人来找她看病,从外面一眼发现我们深更半夜地还呆在一个房间里……
黑暗中,她坐在桌子这一端,我坐在桌子那一端,东一句,西一句,不着边际地谈。从那一天起,我算多少了解了她一些:她自幼失去父母,是哥哥抚养大的。我告诉她我也是在穷困的生活环境中长大的。她说她看得出来,因为我很少穿件新衣服。她说她脚上那双皮鞋,是下乡前她嫂子给她的,平时舍不得穿……
我给她背我平时写的一首首小诗。给她背我记在日记中的某些思想和情感片断——那本日记是从不敢被任何人发现的……
她是我的第一个“读者”。
从那一天起,我们都觉得我们之间建立了一种亲密的关系。
她到别的连队去出夜诊,我暗暗送她,暗暗接她。如果在白天,我接到她,我们就双双爬上一座山,在山坡上坐一会儿,算是“幽会”,却不能太久,还得分路回连队。
我们相爱了。拥抱过,亲吻过,海誓山盟过。都稚气地认为,各自的心灵从此有了可靠的依托。我们都是那样地被自己所感动。亦被对方所感动。觉得在这个大千世界之中,能够爱一个人并被一个人所爱,是多么幸福多么美好!但我们都没有想到过没有谈起过结婚以及做妻子做丈夫那么遥远的事。那仿佛的确是太遥远的未来的事。连爱都是“大逆不道”的,那种原本合情合理的想法,却好像是童话……
爱是遮掩不住的。
后来就有了流言蜚语,我想提前搬回大宿舍。但那等于“此地无银三百两”。继续住在卫生所,我们便都得继续承受种种投射到我们身上的幸灾乐祸的目光。舆论往往更沉重地落在女性一方。
后来领导找我谈话,我矢口否认——我无论如何不能承认我爱她,更不能声明她爱我。
不久她被调到了另一个连队。
我因有着我们小学校长的庇护,除了那次含蓄的谈话,并未受到怎样的伤害。
你连替你所爱的人承受伤害的能力都没有,这真是令人难堪的事!
后来,我乞求一个朋友帮忙,在两个连队间的一片树林里,又见到了她一面。那一天淅淅沥沥地下着雨,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我们拥抱在一起流泪不止……
后来我调到了团宣传股。离她的连队一百多里,再见一面更难了……
我曾托人给她捎过信,却没有收到过她的回信。
我以为她是想要忘掉我……
一年后我被推荐上了大学。
据说我离开团里的那一天,她赶到了团里,想见我一面,因为拖拉机半路出了故障,没见着我……
1983年,《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获奖,在读者来信中,有一封竟是她写给我的!
算起来,我们相爱已是十年前的事了。
我当即给她写了封很长的信,装信封时,即发现她的信封上,根本没写地址。我奇怪了,反复看那封信。信中只写着她如今在一座矿山当医生,丈夫病故了,给她留下了两个孩子……最后发现,信纸背面还有一行字,写的是——想来你已经结婚了,所以请原谅我不给你留下通讯地址。一切已经过去,保留在记忆中吧!接受我的衷心的祝福!
信已写就,不寄心不甘。细辨邮戳,有“桦川县”字样。便将信寄往黑龙江桦川县卫生局。请代查卫生局可有这个人。然而空谷无音。
初恋所以令人难忘,盖因纯情耳!
纯情原本与青春为伴。青春已逝,纯情也就不复存在了。
如今人们都说我成熟了,自己也常这么觉得。
近读青年评论家吴亮的《冥想与独白》,有一段话使我震慑——“大概我们已痛感成熟的衰老和污秽……事实上纯真早已不可复得,唯一可以自慰的是我们还未泯灭向往纯真的天性。我们丢失的何止纯真一项?我们大大地亵渎了纯真,还感慨纯真的丧失,怕的是遭受天谴——我们想得如此周到,足见我们将永远地离远纯真了。
“嚎啕大哭吧,不再纯真又渴望纯真的人!”
他正是写的我这类人。